【徵件募集】新樂園首次公開徵件,歡迎投件申請。即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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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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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pen Call for 2016-2018  ★
     
    ★依照申請人志願安排檔期(共六檔可選)
     
    ★免費提供宣傳、現場文宣品印刷費、座談會等活動 (場租另記) ★
     
    ★即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止!! ★
     
    ★English Ver. Click here to Download!
     
    新樂園藝術空間自1995年成立至今已邁入二十個年頭,以藝術家自組營運並持續產出具實驗性格之創作為一大特色,並致力提供藝術家成員更完善的場域進行創作。2016年,新樂園藝術空間首度公開徵件,希望能提供更多機會給外部優秀的藝術家(個人/團體)、策展人提案,於新樂園藝術空間展出。
    入圍展出者,將由本空間協助安排展前後四周展覽相關事項、由本空間負責展覽宣傳、現場製作物印刷費用,並安排座談交流等相關活動,期望陸續推動更多合作可能。
     
     
    開放申請檔期

    目前共開放六檔檔期,請申請者於展覽申請勾選欲申請之檔期,可複選並請排序,唯一案申請一個檔期

    1. 第一檔:2016年11月05日-2016年11月27日

    2. 第二檔:2017年01月07日-2017年01月29日

    3. 第三檔:2017年04月01日-2017年04月23日

    4. 第四檔:2017年05月27日-2017年06月18日

    5. 第五檔:2017年11月25日-2017年12月17日

    6. 第六檔:2018年04月21日-2018年05月13日

    申請資格

    1.從事當代藝術創作、展覽策劃之個人或團體(不限國籍)。

    2.各級機關、學校之社團聯展或畢業展,均不受理申請。

    展覽內容

    申請展出作品之內容、形式、媒材不拘,具有以下特質之展覽提案得優先採納:

    1.首次在台灣公開發表之新作展出。

    2.能提供民眾互動參與機制的展覽提案。

    3.針對本空間進行據地創作之展覽提案。

    申請時間

    1.申請截止日:即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止。

    2.郵寄與親送地址(信封註明新樂園藝術空間 展覽申請)

     104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11巷15-2號1樓  新樂園藝術空間收

    3.審查結果將一律由Email或電話通知。

    4.徵件公佈:2016年10月底前公佈結果

    送件辦法

    1.申請人基本資料表(表一,申請團體展出者,需每人各填一張)

    2.展覽申請計畫書、展覽場佈圖(表二)

    3.展覽作品清單(表三)

    4.參展名冊(表四,聯展/策畫展適用)

    5.其他,若有上述以外之相關資料,請自行製單列表並概要說明用途,表格請依需求下載填寫。

    ※新樂園場地圖請點此下載

    ※申請表格請點此下載

    光碟片規格:將上述資料   以及送審作品之數位影像燒錄於光碟片中,並與作品清單標號一致,光碟片上請註明申請人姓名及展覽名稱。

    申請資料得於接獲通知7天內補期,超過期限仍未補齊,視同放棄。本空間收受之申請資料及附件,均不予退件。若有需留檔者,請自行備份。

    審查方式

    1.由本空間辦理評選,並依照選擇之檔期意願排序。

    2.評選通過者本館將以電子信箱另行通知。

    3.未通過評選者得於次期重新提案送件,惟對各期評選結果不得異議。

    費用說明

    持中華民國國籍者,每一檔期費用為:新台幣$55,000元

    連絡窗口

    E-mail:slyartspace@gmail.com

    連絡人:02-25611548 新樂園藝術空間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