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繪畫真的死了嗎?」這樣的疑問一直都存在。六、七零年代,一位頗負盛名的美國畫家宣稱:「繪畫已死。」而他自己最後也以自殺的形式來結束生命,同時也對繪畫做為一種藝術上的自我表現行為,揭示了它壽終正寢的命運。許多年輕的藝術家們都接受了這樣的說法,並且將其視為藝術創造的信條,而我卻始終相信繪畫是我應該堅持的道路。
我於美國留學求藝的九零年代,正值西方裝置藝術風起雲湧的時代,在加上數位媒體與影像藝術如火如荼地興起,許多藝術家們改弦易轍,另樹旗幟,相繼以不同程度的方式擁抱新的媒體與展演方法來為藝術的發展留下新的軌跡。然而,代代皆有人才出,好的藝術還是好的藝術,不成熟的或表現力貧弱的作品依然充斥,不會因為換了新的表現媒材或形式,就可以讓自己一躍成為好的藝術家。然而,我們真的可以依照以前的藝術家創造的方法,一成不變地來進行創作嗎?顯然那是不可能的事!因為藝術強調「創新」的價值,而時代的巨輪卻永遠在前進,一昧地創新與完全的守舊,恐怕都非解決之道。
對此,我採取了折衷主義的手段。會畫作為一種重要的藝術表現形式在我的作品中依然佔有相當的比重,甚至是最中心的位置。因為我相信,「自我表現」是我藝術創作最終極的目標。繪畫作為一種形式,它獨具的手工藝性、不同風格發展的歷史背景、技法背後所具有的意涵,以及過程中創作者與畫面對話行為的直接性,都促成我採取以繪畫作為「自我表現」的形式。
但是會畫的主宰地位畢竟已成歷史。「拼貼」作為一種藝術詞彙,同時也被套用在我們生存的時代。因此,「複合媒材」成為我最主要的表現法。這不是「被動的」拼湊行為,確是一種「主動的」語法模式-藉著大量「現成物」的使用,選取的標準在於強調,我們的社會乃是一個留於快速的消費行為、大量且廉價的複製模式,以及庸俗流行的商品文化;開放後的妹體時代,更造就了新的造神運動與符號化標籤化抄作的手法,而這些正是我們此時此地台灣的文化現象。
倘使藝術的優劣,就某些程度而言是建立在「創新」的價值之上,那麼個人的作品以反映我們現今的台灣文化現象現象為母題的方法,便能達致「創新」的目標。因為我相信,歷史總是建立在變動的基礎之上。藝術創作的歷程是永無止境的,若我們生息若能呼應時代的脈動,則我的生存意義得以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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